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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四个严禁”确保五一端午期间风清气正
2018-05-02 09:15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 2018-04-28

4月28日,省纪委印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五一端午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加强节日期间风气监督,严密防范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检查发现,我省个别党组织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些地方和单位以公务接待名义公款成批购买白酒;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漠,我行我素、依然故我,有的顶风违纪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有的躲进机关食堂公款吃喝,有的公车私用甚至私车公养,有的办公室面积超标。这些问题的发生,暴露出我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存在薄弱环节,也再次表明不正之风的顽固性和复杂性,各级各单位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信心,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一刻不停歇地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省纪委明确“四个严禁”。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定,从严落实节假日期间公车封存制度,并将本单位公车封存情况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备;节假日期间值班、应急等公务用车严格履行派车手续。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当向组织报备,要带头反对奢侈浪费,坚决抵制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树立文明、节俭的新风尚;不得化整为零、多次操办,更不得借机敛财。严禁搞非公务接待或安排游玩。党员干部回乡探亲、外出游玩不得违规接受基层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搞特权、耍威风,在旅游景区走VIP通道、接受安排、免票等;各级各部门不得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接待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相互赠送节礼或搞吃请活动。不得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粽子等节礼,不得利用假期时间违规公款吃喝或搞相互宴请。

省纪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和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放在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督促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4月25日中央纪委关于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曝光的新闻报道和报社、网站配发的案例剖析文章,对照自身进行检查,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规守纪,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要紧盯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重点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要严格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对顶风违纪人员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对违规违纪行为一律追究领导责任。

节日期间,省纪委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巡回督查和明察暗访,继续采取大数据分析等方式,精准查纠顶风违纪行为,及时通报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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