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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双节”期间风气监督的通知
2018-09-20 15:17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9月17日,省纪委下发通知,对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部署。

省纪委明确要求,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全省所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严禁违规公款接待;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旅游、餐饮住宿等活动。

全校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全面贯彻落实省纪委通知精神,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防“四风”反弹。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违规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参与各类“酒局圈”、出入私人会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责任落实,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升到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

学校纪委、监察处将加强“双节”期间风气监督,确保廉洁过节,紧盯“双节”期间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不收手、不知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发生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举报电话:0371-8615583

中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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