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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纪委《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五一”“端午”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的通知
2016-04-29 18:37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五一”“端午”节日将至,河南省纪委印发了《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五一”“端午”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对“双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全校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教职工的廉洁自律工作。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作为分管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发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同时又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校纪委监察处将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或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发生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中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

附件: 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五一”“端午”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日前,河南省纪委下发了《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五一”“端午”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礼品、消费卡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等名义相互走访、送礼和宴请。

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带头崇廉拒腐,抵制不良风气,树立良好家风,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礼品、消费卡等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等节礼,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相关要求,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对节日期间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发生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整合监督检查力量,组成检查组围绕突出问题进行持续不断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以“钉钉子”的精神紧抓不放,深挖细查、严肃处理,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省纪委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地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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