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省纪委、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布署和要求,严格落实我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按照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现就我校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校与各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
1、学校与各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工作由校纪委负责组织,责任书由校纪委统一印制。
2、责任书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与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
3、责任书一式2份,
4月
20日
前签订完毕,各单位留存一份,报送校纪委存档一份。
二、学校各单位(部门)内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
1、学校各单位内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
2、责任书内容由各单位参照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确定。
3、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可根据工作分工分别与分管岗位人员签订责任书,原则上包括本单位党政副职和各科室,团组织、教研室、实验室等负责人。
4、各单位可根据情况组织责任书签订仪式,责任书一式3份,其中一份于
4月
20日
前报送校纪委一份备案。
中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
年4
月1
日